1.职业概况
1.1职业名称: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
1.2职业定义
从事建筑物、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、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。从事主要工作包括:
(1)消防安全检查;(2)消防控制室监控;(3)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;(4)消防安全管理等。
1.3职业等级
本职业等级为: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
1.4职业环境
室内、外,常温。
1.5职业能力特征
具有一定的表达、学习、分析判断能力;视觉、嗅觉、听觉正常,动作协调、反应迅捷。
1.6基本文化程度
初中毕业。
1.7培训期限
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;
1.8鉴定要求
1.8.1适用对象
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。
1.8.2申报条件
——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经建(构)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。
1.8.3鉴定方式
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。
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、功能测试等方式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
1.8.4鉴定时间
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;
技能操作考核时间:初级、中级不少于30min。
1.8.5鉴定场所设备
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;技能操作考核在能够满足技能操作鉴定条件的场所进行。
2.基本要求
2.1职业道德
2.1.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
2.1.2职业守则
(1)遵纪守法,文明礼貌;
(2)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;
(3)钻研业务,精益求精;
(4)英勇顽强,团结协作。
2.2基础知识
2.2.1消防工作概述
(1)消防工作的性质和任务;
(2)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;
2.2.2燃烧与火灾基本知识
(1)燃烧的本质和条件;
(2)燃烧过程;
(3)燃烧类型;
(4)燃烧产物及其毒性;
(5)火灾的定义和分类;
(6)火灾的发生及发展过程;
(7)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原理。
2.2.3危险化学品常识
(1)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分类;
(2)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特性。
2.2.4消防水力学基本知识;
(1)水的性质和灭火作用;
(2)消防供水常识。
2.2.5电气消防基本知识
(1)电工学基础;
(2)电气线路、设备防火;
(3)雷电、静电防火。
2.2.6建筑消防基本知识
(1)建(构)筑物的定义及其分类;
(2)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;
(3)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;
(4)建筑物的耐火等级;
(5)建筑物的防火分区。
2.2.7消防安全检查知识
(1)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与方法;
(2)火灾隐患的认定与整改。
2.2.8初起火灾处置常识
(1)火灾报警;
(2)安全疏散;
(3)火灾扑救;
(4)火灾现场保护。
2.2.9计算机基础知识
(1)计算机系统的组成与功能;
(2)Windows操作系统的基本操作和应用;
(3)文字处理软件的功能和使用;
(4)电子表格软件的功能和使用;
(5)因特网的基本概念和应用。